2013云南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3.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副高职和正高职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以试讲、回答提问等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主要以实际操作、回答提问等形式进行。
3.面试专家组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求平均分的方式计算,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4.免笔试的博士研究生、副高职和正高职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主要以试讲和回答提问等方式进行。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按分数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考核
学校将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学校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须将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档案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交学校人事处,由学校人事处呈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审批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的所有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并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辞退。
(八)监督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阅卷、统分登分、面试、成绩公示、体检、聘用等所有工作由学校监审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692-2137201)。
六、待遇和要求
(一)引进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待遇及要求
1.必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10年以上(含10年),学校补助安家费25万元(每年支付5万元,分5年付清,要求每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及以上),应上缴的税收由本人承担。
2.根据课题申报情况,学校给予科研资助经费5万元,分两年资助,每年资助2.5万元。要求连续10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一篇必须为国家级核心期刊。科研成果由科研处负责考核,未完成任务者,要求退回相应年份的科研资助经费(每年5000元)。
3.学校提供一套周转房,使用期限为5年(产权属于学校,房租、水电费用自理)。
4.所引进人员若为非高校教师职称系列,须在次年内转评为相应高校教师职称系列,方可参照上述1、2、3条执行。
(二)引进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待遇及要求
1.必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8年以上(含8年),学校补助安家费20万元(每年支付5万元,分4年付清,要求每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及以上),应上缴的税收由本人承担。
2.根据课题申报情况,学校给予科研资助经费5万元,分两年资助,每年资助2.5万元。要求连续8年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一篇必须为国家级核心期刊。科研成果由科研处负责考核,未完成任务者,要求退回相应年份的科研资助经费(每年6250元)。
3.学校提供一套周转房,使用期限为5年(产权属于学校,房租、水电费用自理)。
4.所引进人员若为非高校教师职称系列,须在次年内转评为相应高校教师职称系列,方可参照上述1、2、3条执行。
(三)引进博士的待遇及要求
1.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服务期限为8年以上(含8年),学校补助安家费18万元(每年支付4.5万元,分4年付清,要求每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及以上),应上缴的税收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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