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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疆农业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0名公告

A+ A- 2013-06-25 22:40  |  未知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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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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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农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7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 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创建的本科高校。1995年4月21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

  经过60余年的勤奋耕耘,新疆农业大学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大学科门类的一所多科性农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7个、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农推广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和60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有各类在册学生20000余人,有教职工1502人,其中专任教师900余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41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79人。

  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1个,国家部委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农业部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10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培育)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7个。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www.xjau.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至6月28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大于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大于3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大于2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七)除个别岗位外,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除外)汉语水平须通过HSK八级或MHK3级甲等以上;

  (八)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九)招聘条件中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博士条件可适当放宽。

  (十)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辅导员报名咨询:凯撒老师 电话:0991-8762691

  其它人员报名咨询:赵老师、苑老师 电话:0991-8762671

  (四)报名须填报的材料:

  1.应聘教师、实验、教学秘书、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填报《新疆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四),《新疆农业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六)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成绩单,HSK、MHK成绩单原件等其它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人事处邮箱(xndrsc@sina.cn);

  2.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填报《新疆农业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五),《新疆农业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七),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成绩单,HSK、MHK成绩单原件等其它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学工部邮箱(105315727@qq.com);

  (六)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八)除博士学历以外的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www.xjau.edu.cn)主页上进行公示。

  八、考试

  1、招聘教师、实验、机关专业技术人员考试

  应聘教师、实验、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①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30%折算。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水平。

  ② 笔试由新疆农业大学一同组织实施,参加笔试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同公布,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③ 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④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2)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①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农业大学主页。

  ② 接到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下同)原件,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③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70%折算。主要考察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教学理论、方法、专业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水平;由学校组织专家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在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设定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④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⑤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专业素质考核成绩、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3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70%。

  2.招聘辅导员、教学秘书考试

  应聘辅导员及教学秘书岗位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直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① 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自治区人才市场和新疆农业大学一同命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文字综合能力等。

  ② 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一同公布),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③ 笔试结束后,按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进入面试(职业能力测试)阶段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④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职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

  (2)面试(职业能力测试)

  ① 面试(职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农业大学主页。

  ② 接到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职业能力测试)。

  ③ 面试(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面试(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设定面试(职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④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⑤ 面试(职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面试(职业能力测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职业能力测试)×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农业大学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农业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农业大学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完整的教学年都。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组织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农业大学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多力坤 新疆农业大学纪检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1-8762328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农业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收取任何报名、体检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一:新疆农业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下载)

  附件二:新疆农业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教学秘书、机关专业技术岗位计划表(下载)

  附件三:新疆农业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表(下载)

  附件四:新疆农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报名表(下载)

  附件五:新疆农业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表(下载)

  附件六:新疆农业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信息一览表(下载)

  附件七:新疆农业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基本信息一览表(下载)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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