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驾驶员、舞台技术员等工勤岗位考试与考试内容:
1、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与技能测试的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在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成绩按3:3:4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和拟聘人选。
2、考试内容:
笔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岗位所必备的专业能力与素质;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考核要素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jysxx.com/)。
六、公布信息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文化厅网(http://www.fjwh.gov.cn/)和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jysxx.com/)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1、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一张,到我院人事科领取体检表,并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参加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八、聘用:
1、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体检、考核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如公示无异议,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向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4、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文化厅和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厅监察室电话:87118170 学院纪委监察电话:38268016)
九、相关待遇:
经考试考核确定拟聘用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其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我院将对已报到的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位适应性考核,不适应该岗位工作实际的人员,由我院调整安排到合适岗位。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科,邮编:350100
联系电话:0591-38268010 联系人:姚老师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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