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南邵阳市邵东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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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 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邵东县人才交流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因工作需要,根据《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方式
自愿报名,组织审查,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性质
聘用合同签订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四、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五、职位要求
招聘单位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年龄 | 性别 | 最低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它 要求 |
人民医院 | B01 | 内科医生 | 10 | 30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全日制本科 | 临床医学(西医方向) (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2012年和2013年毕业的,毕业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
B02 | 外科医生 | 8 | 30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全日制本科 | 临床医学(西医方向) (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中医院 | B03 | 内科医生 | 3 | 30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全日制本科 | 临床医学(西医方向) (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B04 | 妇产医生 | 1 | 30岁以下 | 女性 | 全日制本科 | 妇幼和临床医学 (西医方向) (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B05 | 中医五官科医生 | 1 | 30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全日制本科 | 中医五官科 (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B06 | 中医医生 | 5 | 30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全日制本科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妇幼保健院 | B07 | 内科医生 | 2 | 30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全日制本科 | 临床医学(西医方向) (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
乡镇卫生院 | B08 | 内科医生 | 10 | 30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全日制大专 | 临床医学 (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 |
B09 | 预防医生 | 8 | 30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全日制大专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 ||
B10 | 妇幼医生 | 3 | 30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全日制大专 | 妇幼 (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 ||
B11 | 妇产医生 | 4 | 30岁以下 | 女性 | 全日制大专 | 妇幼和临床医学 (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 ||
B12 | 护士 | 25 | 28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全日制中专 | 护理(2011年7月以前毕业的须具有护士以上资格证) |
2、2012年和2013年毕业生聘用后,必须在毕业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届时将予以解聘;
3、本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予报名。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检、考核、资格终审、填报志愿、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
①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 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②报名地点:邵东县人才交流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③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带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三张、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县在职人员报名,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④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⑤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不分乡镇,统一报名;其它职位按招聘单位报考。所有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试方式: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等)、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操作知识。总分为3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100分,技能操作知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30%和技能操作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②准考证发放:2013年7月24日一26日在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来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考试命题、阅卷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学历高低、中共党员排名)。如招聘职位仅一名考生参加考试的,则综合成绩必须达到该次考试进入体检人员的平均分数后方可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可在体检结论下达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请,就不合格项目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序递补一次。
4、资格终审与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终审和考核。经县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参加过邪教组织;有吸毒史和违法多生育等情况及有上级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情形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资格终审和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5、公示:考核结束后,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因实名举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纪违规情形的,经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调查核实后,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6、填报岗位志愿: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学历高低、中共党员排序),依次自主选择乡镇卫生院,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志愿。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职位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7、聘(试)用: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经县人社局党委研究,报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县编委会领导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它要求
1、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15天内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与县卫生局签订5年服务乡镇的合同,5年内不得申请调入县城医院。否则,予以解聘。
3、严禁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取集资款、捐资款。违者将交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4、本方案未明确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东县卫生局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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