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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2013-07-01 15:21  |  辽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各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卫生局、扶贫办,各团市委,省内各高等院校:

  现将《201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辽宁省卫生厅 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

  2013年 7月1日

  201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和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共青团中央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7号)要求,做好2013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服务,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人数、期限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11、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人数

  除大连市(计划单列市单独组织招募)外,全省计划招募300人。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

  (四)招募原则和条件

  坚持“就地就近,专业对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经费来源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补贴、相关保险费用以及大学生宣传、招募、培训、慰问、调研等工作经费。经费由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资金渠道、计划资金使用标准统一支配和管理。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应视情况安排相应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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