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林业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3)
四、几点说明
(一)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的应试者以试讲代替面试。试讲由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报考辽宁省青山保护局工勤技能岗位的应试者参加由辽宁省青山保护局统一组织的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报名人员若想了解各单位情况的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23448913
024-23448912
13324042098
辽宁省林业厅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