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2)
(四)特困生加2分。
有以上四项加分项的考生,请在领取准考证时,递交齐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七、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成绩排名,按“三支一扶”计划岗位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后,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
八、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九、人员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后,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准。
十、培训上岗
培训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十一、其他事项
(一)如岗位出现空缺,从报名考生中择优调剂。
(二) “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实施工作的每个环节进程都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hehs.hrss.gov.cn/)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网站查询。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培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联系电话:0318-2105566
本方案由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河北省衡水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聘备考课程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