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泰宁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30日(正常上班时间)
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8月5日至8月6日
笔试时间:2013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三明市公务员局 三明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人发〔2012〕107号)、《三明市公务员局 三明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卫〔2012〕1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泰宁县卫生局将组织2013年泰宁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江求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 蔡秀琴(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肖毓平(县卫生局局长)
谢瑶行(县公务员局局长)
成 员:杨其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芝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江方盛(县委编办主任)
徐金保(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应旭棠(县公务员局副局长)
叶盛平(县卫生局副局长)
毛维国(县医院院长)
陈继庆(县中医院院长)
黄至方(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江弥红(县疾控中心主任)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13个单位37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6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泰宁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亦可登录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一)招聘计划
1、泰宁县医院专业技术人员20人。
2、泰宁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10人。
3、泰宁县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4人。
4、泰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人。
5、泰宁县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3人。
6、泰宁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17人。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最高年龄35周岁”是指1978年7月31日后出生,“最高年龄30周岁”是指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具体条件详见《2013年泰宁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3、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原则上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护理类报考人员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证明)必须在2013年9月30日入编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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