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人才储备考试公告(80人)(3)
2013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人才储备考试备考课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巴彦淖尔政府网、乌拉特中旗政府网、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期为一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从乌拉特中旗政府网、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填写《乌拉特中旗人才储备报名登记表》一份,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服务证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和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明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接受资格审查。
按类别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某一类别的一个岗位,一个岗位的储备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该比例的,将招考名额调整到其他类别。
2、资格审查
由纪检监察、公安、人社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依据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3、报名结束后,向人才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地点。
4、考试时间、地点确定后,通过巴彦淖尔政府网、乌拉特中旗政府网、乌拉特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考生,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旗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汉语制卷,满分150分。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照不同的报考类别和储备名额,单独划线,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储备人选。
报考“蒙汉兼通类”的考生,考试必须用蒙语作答,否则不予计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排序。
某一类别按储备名额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时,如并列人数在3名以内(含3名),全部列入储备;如超出3名,并列人员要重新考试确定储备人选。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对确定的拟储备人员进行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所缺名额从本类别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录用审批
人才储备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储备人选,报储备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储备录用手续。
五、储备人才的管理及待遇
1、被录用的储备人才分配到苏木镇工作,与储备单位和旗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才储备协议书》,接受储备单位和人社部门的考核。
2、储备人才储备期一年,储备期间的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
3、储备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和岗位空缺情况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按聘用制管理。储备期间计算工龄,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标准执行。
4、储备期间和储备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储备资格。
5、储备人才必须在苏木镇工作5年以上,方可调整工作岗位。
六、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旗人才储备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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