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河区招聘社会管理专职人员招考简章(300人)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厅发[2012]63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加强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意见的要求,为做好流动人口社会管理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招聘社会管理专职人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社会管理专职人员300人,其中15%招聘北梁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报考者。因招聘社会管理专职人员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招聘人员中女性不超过招聘总人数的5%。报名人数超过1:2的比例可以开考,达不到1:2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被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的公民(年龄以公告之日计算);包头市户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有政法、巡防等岗位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四)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流动人口协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并通过招聘体检;
(七)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处罚以上的;
4.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5.有流氓偷盗、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9.家庭或本人有遗传性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10.其他原因不适合做社会管理专职人员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24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东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3.报名事项:报名必须由本人现场进行,不得由他人替代。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从学信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有在巡防、政法岗位工作的单位证明、北梁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户籍的需办事处(镇)开证明(以上证件和材料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二寸照片3张。
科目 | 课时 | 教师 | 试听 | 学费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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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10 | 郭亮、郜爽、刘子丰、刘冉 | 试听 | ¥260 | 购买 |
申论 | 10 | 孔令昂 | 试听 | ¥260 | 购买 |
计算机基础知识 | 12 | 孙洪涛 | 试听 | ¥380 | 购买 |
时事政治 | 5 | 罗红军、许亚欣 | 试听 | ¥80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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