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辽宁抚顺市新宾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3)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
2.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五)成绩计算及公示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分别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进行公示。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核
1.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确定为体检人选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之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形成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将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抚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要属实名),取消聘用资格;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开始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本招聘公告由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宾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新宾县广电中心:024-55033560
新宾县人社局:024-55080150
监督举报电话:
新宾县监察局:024-55080083
附件:1.2013年新宾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2013年新宾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13年新宾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
4.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读证明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宾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