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5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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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7月20日-8月10日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和财政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地区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基层青年工作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国家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06〕11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的意见》(云青联〔2006〕16号)和《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青联〔2011〕34号)的安排部署,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和省项目办批准,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2011年-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青联〔2011〕2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2013年我州将继续实施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面向全国招募2013-2014年度“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促进红河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红河州边远、贫困、山区乡 村的教育、农技、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渠道;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 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推进红河新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面向全国招募,户籍不限;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大专及以上,且获得毕业证书;
(四)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五)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六)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可以参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三、招募名额和服务岗位
560名。(含2012年延期志愿者,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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