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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3)

A+ A- 2013-07-22 10:01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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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现场审查。电子邮件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在收到报名邮件后1天内进行初审。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持报名材料原件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邮件报名材料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原件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yndpc.yn.gov.cn)公示3天(8月14日-16日)。

  随后在该网站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调资格。

  如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因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岗位选调条件的,可自愿选择是否改报其他岗位。

  如岗位十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5-9人之间,则该岗位仅选调1人。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yndpc.yn.gov.cn)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如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弃权者,从进入该选调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考察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yndpc.y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选调纪律和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yndpc.yn.gov.cn)向社会发布。

  咨询电话:0871-63113544(省发改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3113561(省发改委纪检监察室)

  0871-63635257(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件:1.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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