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抚顺市委党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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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 8月9日(周六周日休息),8:30至11:20,13:00至16:00
根据抚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抚人社发【2013】26号)有关精神,现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身体健康;
6.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13年抚顺市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表中3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72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 )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要求报名本人必须到场,不允许他人代办。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日- 8月9日(周六周日休息),8:30至11:20,13:00至16:00,报名地点在抚顺市委党校人事处(地址:顺城区长春街4号,市委党校教学楼508、509房间)。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
(1)报名表,近期免冠两寸照片;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本公告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