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选拔冀南新区领导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5)
(九)讨论决定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组织考察结果,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县级职位人选,由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差额票决。正科级职位人选,由邯郸冀南新区党工委集体研究、差额票决,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招聘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拟任和招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和聘用手续。
(十)任职(聘用)和管理。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对公开选拔、招聘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聘用)。不胜任的,公选干部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适当工作;公开招聘人员予以解聘。
六、相关事项
1、考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察人选名单及拟任人选名单均在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hdpxks.com。
2、咨询电话
公选处级职位:0310-3111607;
公选科级职位:0310-3116603;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0310-3111514。
咨询时间:8:00-20:00。
3、本公告由邯郸市公开选拔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邯郸市公开选拔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