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赤峰市红山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70人(2)
2013年赤峰市红山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高分通关课程
五、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陆红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fhs.gov.cn), 下载《赤峰市红山区2013年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报名表》(A4纸打印),填写表格,贴好照片(每人需准备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计划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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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区监察局牵头,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复审仲裁组作出裁决。
(2)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一份),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其他报考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大专、本科或研究生全部课程成绩表,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专设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或退役士兵证。
(4)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4、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开始至8月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5、报名地点: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西街海关胡同红山区教育局一楼。
6、报考人员在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7、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
8、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2013年毕业的应届生和低保家庭考生免交报考费,2012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收取。符合减免费条件人员,报名时持《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考务费减免申请表》1份,低保家庭考生需提供家庭低保证明,在报名时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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