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赤峰市红山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70人(3)
2013年赤峰市红山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高分通关课程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幼儿教师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准考证地点: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西街海关胡同红山区教育局一楼。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笔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3、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说课)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说课)。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说课)范围人员名单在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说课内容采取现场抽课,备课30分钟。中小学教师说课8分钟。幼儿教师面试内容包括说课和才艺展示(清唱一首歌或跳一支舞)10分钟、命题绘画(彩笔、油画棒、铅笔等作画工具自带)30分钟。面试(说课)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说课)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须达到其他职位拟聘用考生的最低录取总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面试(说课)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说课)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说课)占总成绩的60%的标准,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 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将另行组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6、符合报名条件,所报专业对口的博士研究生,经体检考核合格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人员编制管理。
(三)体检和考核
1、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3、考核工作由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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