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三明市明溪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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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
根据省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3〕24号)和《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2013〕63号)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1名及“专升本”毕业生2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且取得2013年我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 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专 业 | 学 历 | 备 注 |
1 | 盖洋中心卫生院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全科 |
2 | 夏坊卫生院 | 1 | 临床医学 | 专升本 | 全科 |
3 | 夏阳中心卫生院 | 1 | 临床医学 | 专升本 | 全科 |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已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现予以公布:
明溪县公务员局网站(网址:www.mxrs.org/com)
2.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2013年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应在2013年8月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直接向明溪县卫生局提出申请。
报名地点:明溪县卫生局办公室。应聘人员也可以登入到以上公布的网站下载报名表进行网上预报名,并于8月1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至明溪县卫生局电子信箱(地址:mxwsj@126.com,需电话告知确认:0598-2883462,赖先生),同时把纸质表格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明溪县卫生局办公室(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9号,邮编:365200)。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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