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三明市明溪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2)
联系单位:明溪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0598-2813462、2883462
联 系 人:赖先生
电子信箱:mxwsj@126.com
3.资格审查
明溪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考核由县卫生局、公务员局负责。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经当地人事部门批准后,由县卫生局于2013年9月30日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执行。
明溪县卫生局 明溪县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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