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796人)(2)
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高分课程
2、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未满五年(2008年8月1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制定方案、发布信息、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考核和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确认
(一)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wmpta.com. 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8月2日—2013年8月7日17:30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21日开始。
(四)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报名表(一式三份,网上自行打印)于2013年8月8日—2013年8月10日17:30前到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集宁区幸福路24号)一楼大厅进行缴费确认。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五)符合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的考生,考试结束10天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经审核后,按规定标准退给考生(2013年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2年毕业生减半收取,2011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收全费)。
(六)考生必须在报名表上是否服从调剂栏内填写服从调剂或不服从调剂。
(七)考生须签订报名协议书,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和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
1、开考比例:详见各类招聘岗位设置表。
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3、笔试不指定教材。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的内容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报考医学类(包括护理)考生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用汉文制卷。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
4、国家教育部门认定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免笔试,不占招聘计划,面试、体检合格后按所学专业聘用。
5、笔试时间:2013年8月25日9:00—11:00。
6、加分条件: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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