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渝中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2)
(二)考试、考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市情、区情)、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机关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暂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以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100名参加面试,如果面试人数未达到100名,由区社区办提出意见,报区社区建设和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面试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1日(暂定),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考试成绩公布方式: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渝中区社区服务网、渝中区民政局公示栏公布考试成绩。
4、体检。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5、考察。考生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社区工作者的街道,确定街道后,由街道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如果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取消招聘资格。
(三)公示、聘任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在渝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渝中区社区服务网、渝中区民政局公开栏公示7天。
2、聘任。公示期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聘用为社区工作者。进入面试但未聘用的人员,经区社区办研究统一列入渝中区社区工作者候录库,一年内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补员聘用。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生活补贴每月1200元;正式聘用后按照渝中区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标准执行,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五项保险。
七、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渝中区社区建设和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渝中区社区建设和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