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3)
5、体格检查
拟聘任人员的体检,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 察
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 及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北京西路1623号 103室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 人事科
邮编:200040 联系电话: 62565939*1103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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