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备考交流QQ群:169783071
报名时间:2013 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12日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大楼71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是自治区卫生厅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要求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资格条件 | 工作主要任务 |
办事员岗位1 | 1 | 卫生管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有驾驶证优先 | 医学考试管理 |
办事员岗位2 | 1 | 会计及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40周岁以下,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南宁市户籍 | 出纳及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
办事员岗位3 | 1 | 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有驾驶证 | 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 |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财务人员要求有南宁市户籍;
(二)热爱卫生人才服务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下载报名表填报(请如实填写本人情况,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连同各类证书原件(核验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工作证明提交我中心办公室(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我单位将妥善处理)。
报名时间:2013 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12日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时间,过期恕不受理;地点: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大楼713号。联系电话:0771—2636803,联系人:覃老师。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开招聘的岗位要求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电话通知其本人。
(三)笔试。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级职称人员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他人员按岗位1:3比例参加笔试,若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及电话通知考生。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管理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四)面试。按岗位及笔试成绩1:3比例参加面试。面试考官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外单位专家组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
(五)考核。按面试成绩1:1比例进行考核,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及电话通知考生。
(六)体检。对考核合格人员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中心领导班子根据综合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和单位工作区域内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者,试用3个月,期满合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待遇与中心其他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一致。
附件: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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