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济源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59人(3)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应聘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应聘定向岗位、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处理与写作、时事等有关内容,并考查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成绩:
①应聘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②应聘定向岗位、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岗位的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应聘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按拟聘用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定向岗位、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岗位的,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应聘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
面试通知单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六、体检
应聘研究生岗位的,根据面试合格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其他岗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或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根据考核需要,考核对象在考核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如因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或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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