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事业濮阳市濮阳县招聘乡镇小学教师公告(12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经濮阳县委、县政府同意,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濮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120名。现公告如下:
2016年河南事业濮阳市濮阳县招聘乡镇小学教师公告(120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共计120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附件《2016年濮阳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从濮阳县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在濮阳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
5、“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学生村干部需任职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仍在现职岗位工作;对于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招考通过后报考教师资格,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年底之前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再聘用。
5.其余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者,均需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申请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