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海中国画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3)
6、考察
由上海中国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中国画院
地 址:岳阳路197号 邮编:200031
电 话: 64452302 64749977 传真:64452178
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 huayuan228@yahoo.com.cn
监督电话:23128125
附件:报名表
上海中国画院
二○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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