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三明市建宁县事业单位招聘61人公告(3)
2、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考聘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可从招聘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由县考聘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聘用
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http://www.fjjn.gov.cn)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
新聘人员应在建宁县公务员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最新《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位)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者多、少1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相近、相似专业由县考聘领导小组按其提供的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
(三)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
(四)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五)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监察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六)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
(七)属城市低保家庭、特困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八、考聘监督
考聘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县公务员局(电话:3967765)联系,本公告内容由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3961610 3961636
附表1、2013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普通类专业).xls
附表2:2013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卫生类专业).xls
附表3:2013年建宁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信息表(普通类专业) .xls
附表4:2013年建宁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信息表(卫生类专业) .xls
建宁县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9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