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赫章县事业单位招聘119名工作人员公告(3)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9月1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确认通知单于2013年8月31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笔试成绩不是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一般工作方法、谈吐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
1、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定向招聘赫章县所辖乡(镇)村党支部书记人员的岗位按开考数及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其他所有岗位均按开考数及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根据报考岗位开考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政审对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并提出聘用意见。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
4、有违法违纪行文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5、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档案材料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
7、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的。
8、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需选岗的岗位,按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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