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5、体格检查
拟聘任人员的体检,到由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 察
由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 及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陕西南路122号
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4030082 邮编:200040
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201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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