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洛阳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5.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此次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技能知识两张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3.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岗位专业技能知识成绩×70%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专业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龙门石窟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lmsk.gov.cn)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职位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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