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鞍山市第八中学教师招聘公告(2)
(二)面试
1、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进入面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地点,按指定内容现场模拟上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当场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后签订聘用合同。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拟聘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要求进行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阶段考生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通过鞍山教育网(www.asedu.gov.cn)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为单位事业编制职工,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