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保山市施甸县从在岗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2)
六、招聘考核内容及时间
1.档案成绩。档案成绩为教龄分和从教以来获奖得分。
2.笔试。
(1)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统一命题考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重点考察招聘教师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数合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80分为学科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施甸县示范小学。
(2)成绩公示时间及地点。
2013年9月9日在施甸县教育局公示档案成绩及笔试成绩,公示期限5天。
3.面试。
(1)根据档案和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考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聘请有名望的校长,骨干教师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官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面试人员要严格实行代码制,面试工作人员对面试人员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面试内容为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由个人自愿选择一个学科说课,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人员自由选择现场抽取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教材一课时内容,准备90分钟后,进行脱稿说课,说课时间为20分钟。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9月14日;9月13日下午16:00面试人员报到施甸县示范小学开考务会。
面试地点:待定。
(5)公示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时间及地点。
2013年9月15日在施甸县教育局公示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示期限5天。
总成绩=档案分+笔试分+面试分。
4.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1:1比例确定。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2)组织体检。体检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5.政审。
由县教育局牵头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批
根据择优招聘程序,按档案、笔试、面试三项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经县教育局研究,报择优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报考教师需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荣誉证、代课乡 (镇)中心学校开具的代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乡(科)级表彰的附乡(科)级表彰文件进行报名。注:证明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是否是财政计发工资的在岗代课教师或是2008年以来转岗的现仍在学校岗位的原县财政计发工资的公办学校代课教师或是学校自己招聘计发工资的代课教师,证明必须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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