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2)
(三)面试:
1、成绩列前9名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和技能展示及操作,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考察。
3、面试成绩公布:2013年9月9日,在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和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同时公布笔试、面试综合前6名成绩,并电话通知。综合成绩列第6名之后的报名人员不再通知。
(四)录用:
对综合成绩列前6名人员,进行资历资格复查和组织考核,研究确定录用名单,报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和纪检组审核后,通知本人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聘用程序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至一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仍不满足岗位要求者,取消试用资格。
2、试用期和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福利待遇按照《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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