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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招聘公告(3)

A+ A- 2013-09-01 15:22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HouXQ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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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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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

  面试结束后,由新疆通信管理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通信管理局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十、体检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通信管理局组织实施。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通信管理局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二、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通信管理局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通信管理局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新疆分中心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五、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通信管理局组织实施。

  十六、招聘监督。新疆通信管理局监察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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