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邢台市直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212人
邢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的简章
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12名,现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 、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经国家教育部办学资质认证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岗位要求等具体条件;具体学历、专业和岗位要求详见《邢台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选聘公告和简章的发布
2013年9月2日——9月8日通过邢台日报、牛城晚报、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hext.lss.gov.cn)和邢台人才网(网址:www.xt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