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抚顺市清原县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辽宁备考交流QQ群:186502415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2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经研究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
2、年龄要求:附件《2013年抚顺市清原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中未明确年龄要求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31日(含)之后出生。明确3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清原高中物理教师、化学教师、政治教师3个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其他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