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涿鹿县卫生、教育事业单位招聘74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教育事业单位2013年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招考的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面试、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范围及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标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范围及对象
1、卫生事业单位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具有应聘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3)在校和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违纪行为。
(4)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要求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系统
(1)招聘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体育、音乐、美术。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科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体育、音乐、美术须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对口专业应往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