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办公电话:0313-4187653
传 真:0313-4187653
电子邮箱:hbjzgcxyrsc@163.com。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应聘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于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5)考试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由学院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由于高学历应聘人员来自全国各地,为减少应聘人员往返次数,减轻其经济负担,学院将笔试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所有应聘人员均参加笔试与面试。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各学历层次的专业课程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人事处网页发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方式。由学院组织面试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组抽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关于面试环节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面试方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实施。
(三)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学院卫生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等材料,经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学院网站(http://www.hebiac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http://www.hebiace.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3-4187653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