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保定市曲阳县招聘乡镇财政所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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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11日
面试考官由有关人员组成,监察部门现场监督,面试分数在所有招聘面试完成后现场公布。
(四)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较高者,笔试分较高者。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仍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成绩顺序递补一次。
(六)审批并通知报到
经政审对确定的拟招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问题的,经人社部门审批后,通知被招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和应聘期间通讯不通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待遇
(一)招聘人员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列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相应待遇。
(二)由人社局会同财政局根据乡镇财政所编制空缺情况,对聘用人员分配定岗。
(三)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期满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合格者签定正式聘用合同。
五、其他
招聘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重新确定招聘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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