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迪庆州环保局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监测站招聘(2)
4、现场报名地点:迪庆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长征大道21号面对州政府大门左侧)。
5、报名时间: 2013年9月16日—9月18日,8:30时--17:30时(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在2013年9月26日—9月27日期间8:30时--17:30时(上班时间)到迪庆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7、报名咨询电话:0887-8223031、18008879963;监 督 电 话:0887—8226003、8231508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开考方式: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
2、笔试:迪庆州环境科学研究所(宣教中心)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以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为主。迪庆州环境监测站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以化学类专业的基础知识为主。以上岗位笔试考试范围不限定具体教材及版本,考试用书不指定。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
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笔试加分照顾。
4、面试:面试内容以考察专业技能操作及个人综合素质为主,以百分制计。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以上比例方可参加笔试考试,若报名比例达不到1:3取消该岗位招聘。按笔试总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加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2)面试由迪庆州环境保护局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和实作方案,并报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
(3)、面试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部分岗位不足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七天向迪庆州环境保护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五、体检及招聘
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以上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优先招聘;其中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相同的,提交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后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公布第一榜;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二榜;面试成绩公布第三榜;参加体检人员和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
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招聘手续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办理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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