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抚顺市抚顺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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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室
为加强抚顺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发布招考简章、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各类人才,切实做到整个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有14个岗位开展招聘,共计招聘15人。(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招聘职位信息表)
四、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考生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31日(含)至1977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95年7月31日(含)至1972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8.抚顺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