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辽宁营口日报社招聘新闻编辑记者公告(2)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新闻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分数与合格分数线:《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新闻写作》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任一门未达合格分数线则不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新闻写作)×50%,在营口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五)面试。聘请新闻采编专家组成面试评委会,具体负责面试。
1.依照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现场采访写作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不进入体检考察。如有弃权,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排序,按录取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新闻写作、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与考核工作按《辽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予录用。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能力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弃权等出现的职位空缺,从总成绩排名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有效成绩排序及体检与考察情况确定拟录人选,在营口人事人才网上进行为期7天公示。
(八)录用。拟录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试用期发生活费。试用合格人员正式录用,列入营口日报社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人员待遇。
四、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由营口日报社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本公告由营口日报社负责解释。
附件:一 职位信息表.doc
注:报名时请携带已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