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人(4)
2、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博士学位应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②硕士学位应聘岗位的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40%+专业测试总成绩×60%
3、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低分排序,然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八、体检和考核
1、应聘者身体条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对进入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学校组织对其思想、道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结合个人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者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imust.cn 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同时公布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进入专业测试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新聘人员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聘用及待遇
1、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 制管理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区人事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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