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司法局遴选公务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乌兰察布 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拟在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职位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拟遴选5名公务员,职位为科员。详见《2013年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表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市区)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并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25日。
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政治部。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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