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雇员3名(2)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下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szhrssxxzx@szhrss.gov.cn);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周二) 10:00至2013年9月23日(周一)17:00;
3.准考证打印:2013年9月26日9:00至2013年9月27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计算机类考试,主要考核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3年9月28日(周六)上午,时间为9:00-11:00。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2013年9月29日(周日)10:00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3年9月29日(周日)14:30开始。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 ,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3年9月29日14: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资格初审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要求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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