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市北大壶开发区招聘专业人员10人(2)
3、报名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证和单位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二寸照片2张。
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组织报考者参加统一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下不进入面试程序。按40%计入总分。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组成考官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录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对象不足3人时,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分,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思维、应变、语言表达、岗位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等方面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构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不足70分不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将依次替补体检人选。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开发区党工委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考察书面材料,提请开发区党工委会议讨论。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发现问题的,也可依次递补。
(五)择优录取
开发区党工委综合报考者的考试成绩和考察材料,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集体讨论,确定招录人选。
六、招聘待遇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北大壶开发区(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分类管理。按照聘用岗位,确立相关待遇,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受聘期间的人事关系统一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企业化合同管理,保持原身份不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聘用人员同岗同酬,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绩效挂钩,办理“五险一金”。
为保障招聘人员的质量和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拟请市纪检、组织和人事部门派员指导和全程监督。
本招考活动由北大壶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吉林北大壶体育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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