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浦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233人公告(2)
四、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为10月27日下午,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笔试类别分A类、B类。A类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B类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验》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大纲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公告栏查询下载。
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7日9:00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013年11月28日9:00起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可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A类:按全市平均分数作为合格分数线;B类:12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单位具体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部分岗位将在面试环节另行组织专业加试,具体见《招聘简章》。
4、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浦东人才网上公示7天。
六、聘用和工资待遇
1、经网上公示,如无异议,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在报名期间,如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浦东新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报考政策、考务安排等事宜可查看《报考问答》,如需咨询,请联系相关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58877988*1061 58877026;
考务咨询电话:586046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604600;
监督电话:58877988*1117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2013年度浦东新区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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