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公开招聘特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旗高校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工作,加强旗公安反恐防暴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旗人民政府决定从全旗未就业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中,公开招聘 一批警务人员,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工作出发,公开招聘特警。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设置男性特警岗位15名。其中:普通特警12人(蒙古族特警3人),信息通信特警3人(职位表附后)。
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4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1、克旗籍(入高校前为克旗户口)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2、克旗籍(入伍前为克旗户口)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未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
3、截至2013年7月30日前在克旗服务的“大学生村官 ”、“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等六类人员中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专业要求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人民警察选拔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未被开除过公职,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
3、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70cm以上;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非色盲、单侧矫正视力在5.0以上;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身体条件要求;
6、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自收自支编制)人员;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五、招聘方式
本次特警招聘由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四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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