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兵团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以及兵团六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关于印发兵团机关调入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兵党组发〔2013〕32号)精神,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3年兵团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详见《2013年兵团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各师(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各师(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个别岗位报考范围详见遴选职位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2、在师(市)及以下机关工作,已取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满3年(含试用期),基层工作经历具体年限详见遴选职位表。
由下级机关交流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师级以下党政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任职经历,报考人员现任职务须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职务层次范围。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和取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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