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财政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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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 10月 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镇办财政所规范化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局下属财政所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南谯区财政系统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2013年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下属财政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财政事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创新意识;
5、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1 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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